煤矿企业“触雷”云冈石窟保护区,检察机关迅速介入除隐患
云冈石窟,这座镶嵌在山西省大同市境内的瑰宝,自1961年起就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云冈石窟更是荣耀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了全人类共同的财富。石窟的保护区精心划分为地上保护区和地下保护区,而保护区之外,还设立了一定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以确保这一文化遗产的完整与安全。
然而,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活动日益频繁,云冈石窟的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A煤矿、B煤矿、C煤矿三家矿区的开采范围,竟然与云冈石窟的地上、地下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叠。更为严重的是,A煤矿和C煤矿已经涉嫌侵入云冈石窟地下保护区进行开采,这无疑是对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和潜在威胁。
2023年12月,云冈研究院,这一专门负责云冈石窟保护、研究与管理工作的机构,向相关部门反映了A煤矿矿区开采范围与云冈石窟地下保护区范围存在重叠的严重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在A煤矿、B煤矿、C煤矿等三家煤矿的矿业权首次设立及后续的延续、变更登记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竟然未依法征询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也未对与文物保护区存在重叠的矿区范围等问题进行任何处置。更为令人震惊的是,A煤矿竟然已经堂而皇之地进入了云冈石窟地下保护区进行开采,而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未能依规定在保护区范围内实施地下采掘监测。
尽管相关行政机关在发现问题后,迅速要求煤矿采取退出重叠范围开采、设立安全围护带并留设保安煤柱等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云冈石窟的安全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鉴于案件涉及多家单位,且整改工作需要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果断出手。2024年1月22日和1月25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大同市人民政府立案调查,以法律手段介入这一复杂而棘手的文物保护问题。
立案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2024年2月7日,他们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深入的磋商,并制发了《磋商意见书》。在这份意见书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明确指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应立即核查煤矿井下开采情况,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以彻底消除云冈石窟的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积极响应,迅速完成了云冈石窟保护范围内的首次地下采掘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云冈石窟禁采区内并未发现任何煤矿采掘活动,而附近已探测到的采空区也未发现异常变动情形。这一结果,无疑为云冈石窟的安全隐患控制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然而,文物保护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虽然云冈石窟的安全隐患得以基本控制,但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文物保护机制,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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