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签订与种猪交付:2024 年 3 月 29 日,南阳内乡的老养殖户、内乡县鸿福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先云与牧原股份子公司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签订《生猪购销合同》,以约 78.98 万元购买 152 头 80 孕龄以上怀孕母猪。4 月 3 日、4 日,卧龙牧原分四批车向常先云实际交付 149 头种猪界面新闻界面新闻。
- 猪只发病与死亡:4 月 4 日当晚,交付的怀孕母猪中就有两头出现应激反应,一头死亡。从 4 月 10 日起,更多种猪出现发病症状,不吃不喝、身体发红发紫;4 月 15 日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流产、死胎、死亡;到 4 月底,常先云原有存栏 76 头怀孕母猪、3340 头保育仔猪染病。最终,到 6 月初,她从牧原购买的 149 头母猪及所产仔猪、和原有 76 头母猪、3340 头保育仔猪均死亡界面新闻。
- 赔偿协商破裂:事件发生后,牧原一度启动赔付计划,但赔偿方案不断变化,从最初的 200 多万元的实物种猪赔偿方案,到后来降至一百多万元,最后又压到了七八十万。2024 年 10 月 17 日,南阳卧龙牧原向常先云下发 “不予赔偿” 的函告,称公司销售的怀孕母猪符合检疫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猪只交付后的全部风险由常先云自行承担,本次常先云养殖场生猪发病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界面新闻。
- 起诉与举报:2025 年 1 月 6 日,常先云向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南阳卧龙牧原,索赔 686.746 万元。1 月 13 日,常先云又向证监会、深交所实名举报牧原股份 “常年检疫证明造假、给种猪违法注射自制疫苗” 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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